2017-04-15
臺南市善化區公所徵游泳池救生員
一、徵才單位:臺南市善化區公所
二、職稱:臨時人員(游泳池救生員)
三、登載日期:2017/3/13(起)~2017/3/21下午17:00(止)
四、機關地址:臺南市善化區建國路190號
五、聯絡人:李銘仁
六、聯絡電話:06-5837226#222
七、人員類別:其他
八、須具資格: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且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。
(二)具有救生員證(限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、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、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、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軍人協會、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、中華海浪救生協會、台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等所發之證照且須在有效期限內。)
九、必備資料:請檢附以下資料,於106年3月21 日下午17:00前(郵戳為憑)郵寄或自行送達善化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(郵寄地址:臺南市善化區建國路190號),信封上並請註明「應徵救生員」。
(一)履歷表(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履歷表格式並貼妥二吋脫帽半身照片)。
(二)國民身分證(正反面影本)。
(三)畢業證書(影本)。
(四)服役證件(影本)。
(五)救生員證照(影本)。
(六)如有相關工作經驗請出具工作證明(影本)。
十、工作內容:負責泳客安全、游泳池秩序維護、各項設施操作、環境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十一、工作地點:善化區溫水SPA游泳池。(地址:善化區進學路160號)
十二、錄取名額:正取3名;備取1名。(錄用後試用二個月)
十三、面試時間:登載日期截止日次日起二周內擇期通知。
十四、僱用期間:
(一)原則自10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止計9個月,如有變動另行通知。
(二)本所得視工作表現及營運情況縮短或變更僱用期間。
十五、工作時間:採排班輪休制,每月工作天數以22日或176小時為限,可採彈性工時,每日工作以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。
十六、薪資:每小時新臺幣180元整,享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。